惠州市信用平台理事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A、名誉会长

    1、 将其所在单位纳入市信用平台重点建设单位,为其开通共享系统,实现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2、 理事会设立投诉维权专线(2180678),会同法律顾问、市信访办、市政府督办等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其所在单位的有关维权事宜。
    3、 颁发名誉会长荣誉证书、理事单位牌匾,聘为惠州市信用建设研究员。
    4、 出席市信用平台建设理事会年会,参与信用平台建设管理。
    5、 免费在市信用网相关栏目中刊发其本人关于信用方面的优秀作品。
    6、 在《惠州市信用平台理事会会刊》封二或封三中,免费安排一个彩版,宣传其所在单位的产品或企业形象。
    7、 在信用平台首页显眼位置上冠上其所在单位的名称和Logo(单位图标)。
B、名誉副会长、副会长
    1、 将其所在单位纳入市信用平台重点建设单位,为其开通共享系统,实现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2、 理事会设立投诉维权专线(2180678),会同法律顾问、市信访办、市政府督办等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其所在单位的有关维权事宜。
    3、 颁发名誉副会长/副会长荣誉证书、理事单位牌匾,聘为惠州市信用建设研究员。
    4、 出席市信用平台建设理事会年会,参与信用平台建设管理。
    5、 免费在市信用网相关栏目中刊发其本人关于信用方面的优秀作品。
    6、 在《惠州市信用平台理事会会刊》正文前,免费安排一个彩版,宣传其所在单位的产品或企业形象。
    7、 在信用平台一级栏目(19个栏目中任选一个)显眼位置上冠上其所在单位名称和Logo(单位图标)。
C、理事
    1、 将其所在单位纳入市信用平台重点建设单位,为其开通共享系统,实现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2、 理事会设立投诉维权专线(2180678),会同法律顾问、市信访办、市政府督办等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所在单位有关维权事宜。
    3、 颁发理事证书、理事单位牌匾,聘为惠州市信用建设研究员。
    4、 出席市信用平台建设理事会年会。
    5、 在《惠州市信用平台理事会会刊》内页中,免费安排一个彩版,宣传其所在单位的产品或企业形象。
D、会员
    1、 将其所在单位纳入市信用平台重点建设单位,为其开通共享系统,实现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2、 理事会设立投诉维权专线(2180678),会同法律顾问、市信访办、市政府督办等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其所在单位的有关维权事宜。
    3、 颁发会员证书、会员单位牌匾。
    4、 在《惠州市信用平台理事会会刊》内页中,免费安排一个彩版,宣传该单位的产品或企业形象。
二、义务
    1、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理事会3年一届,各成员一次性缴纳会费:名誉会长30000元,理事会名誉副会长、副会长20000元 ,理事6000元 ,会员3600元。
    第二年起,每个成员每年缴纳维护费1000元。
    以上费用均供构建信用平台共享系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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