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城首页 | 惠州快讯 | 信访直通车 | 政务咨询 | 政府文件 | 投资中心 | 行风热线 | 惠州概览 | e 作家 | e 房产 | e 农技师 | e 教育| 县区e城 | 娱乐休闲 | 信用服务  | e城建设 | 城市话题 | 便民服务 | 电子地图 | 供求信息 | e城k12play
 
            政务公开首页  五套班子  文件简报  党政部门  事业单位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红头文件
    表格下载  书记信箱  市长信箱  民主党派与工商联  县区窗口  相关链接 
 ::: 五套班子 :::
中共惠州市委员会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
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市政协
惠州市纪委
 ::: 党政部门 :::
市委工作部门
法院、检察院
市政府组成部门
市政府直属机构
市政府其他单位
议事协调办事机构
群众团体
上级驻惠部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办公区>>党政部门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以及基础产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拟订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并检查实施。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以及全市社会资金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搞好信息发布;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建议。
  (四)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资领域的措施、意见;编制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审批限额内建设项目,上报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协助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五)研究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监测和分析利用外资的状况;办理利用外资项目、向海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做好全市国际收支平衡工作。
  (六)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总量平衡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订货、储备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提出价格建议。
  (七)做好科学技术和社会事业(包括人口、教育、文化、旅游、卫生、体育等)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研究制订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第三产业发展的措施;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划、协调、指导,做好经济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九)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粮食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军粮供应、粮油质量的管理与检查;负责粮食会计、统计制度的实施,确保粮食总量平衡、军需民食的需要。
  (十)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接待、秘书事务、保密档案、机关财务、后勤保障、社会保险、安全保卫、资产管理、督查、信访等工作。
  (二) 规划综合科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中长期发展速度、比例、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建议;汇总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各专项规划(包括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监督检查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规划的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上报下达;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监督年度经济运行,提出调控和改革措施;起草季度分析综合报告,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发布季度、年度经济预测目标;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编发《发展计划局工作简报》。
  (三) 投资科(挂国外资金利用科牌子)
  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组织确定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协调解决资金筹措等重大问题;编制预算内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及其年度计划;编制上报国家投资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审批限额内投资项目,上报限额外投资项目;颁发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及年审,确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总额;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对有关部门上报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会签。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审核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按分工审核发放利用外资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做好外债全口径的宏观监测和预测工作。
  (四)工业科(挂基础产业科牌子)
  负责研究提出工业的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的目标、措施;汇总编制工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工作,分析工业生产情况;组织确定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布局,协调解决报批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限额内工业基建项目,上报限额以上工业基建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内部各行业规划和协调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通信等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能源、交通、通信等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能源、交通、通信等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组织、参与基础产业重点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招投标工作;审批限额内基础设施项目,审核上报有关限额项目。
  (五)农村经济科
  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监测和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等的发展规划,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的总量控制;负责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工作;负责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工作;编报省和国家投资的农业、林业、畜牧业投资项目计划,审核上报限额以上项目;审批限额以内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以及畜牧业等生产性项目;编制小城镇发展规划,审批小城镇建设项目,指导小城镇的改革与发展;组织规划农村小康建设和农村经济信息网建设。
  (六)社会发展科(挂高技术产业科牌子)
  提出社会发展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社会发展领域的人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政法、民政等方面发展计划;研究制订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第三产业发展的措施;汇总编制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上报限额以上社会发展各行业的基建项目,审批权限内基建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社会事业各专项资金,搞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宏观协调。
  提出高技术产业(含信息化)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科技行业规划;组织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究开发、示范工程和重点工业性试验;组织上报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新产业的形成,安排高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
  (七)经济体制改革科(挂经贸流通科牌子)
  负责编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工作,研究提出经济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订计划体制改革措施;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手段和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有关措施,指导县镇级综合改革;参与拟订和协调农村经济体制配套改革方案,研究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衔接的有关问题;参与研究和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试点;办理人大、政协建议与提案和本局行政复议工作;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配合上级证监部门,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等。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的发展状况,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商贸项目的审批工作;研究国内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平衡,提出重要商品的调控措施;编制工业产品以外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粮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拟订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和物资的政府订货和储备工作,引导和调控市场;提出价格调控建议。
  (八)粮食计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粮油购销、地方粮油储备规模与收储动用计划建议;指导协调市内外产销区之间的粮油余缺调剂;拟订全市粮食仓储加工、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的建设规划;研究拟订粮油政策性补贴、信贷资金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协调和行业指导;负责组织粮食会计、统计制度的实施以及相关报表的汇编。
  (九)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宣传、人事、纪检监察、工资、人员培训、出国政审、计划生育、共青团、妇女、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三、其他机构
  (一)保留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设立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正科级。主要职责是对市人民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三)设立市宏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组织信息资源开发,向国家计委《中经网》和省计委《农经网》、《投资网》以及省计委信息中心等提供信息资料;维护市发展计划局网和惠州市农经信息网,建立、维护全市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网络和计划系统纵向网,发布市经济运行情况有关信息。
  (四)保留市粮食监理所(挂粮食管理科牌子),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研究拟订粮食购销价格指导原则、储备粮管理、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负责军粮供应管理;拟订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变的粮食应急措施以及灾区、水库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等确保社会稳定的粮食供应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中央直属粮库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和粮油品质认证。
四、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
  办公电话:2808361
  网址:http://jhj.huizhou.gov.cn

  返回 >>>
Copyright © 2003 huizhouec.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惠州e城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粤B2-20040763  联系电话:(0752)2180680 2180681 传真:(0752)2180681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长寿路29号 管理员信箱:
info@hze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