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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
一、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
管理和指导机关直属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负责党务、组织、人事、劳资、福利,职称评定,工、青、妇,离退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
(二)办公室
协调各科室的工作;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文秘、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三)公证律师管理科
负责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核、报批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律师业务工作;组织律师、公证人员的资格考试;负责公证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工作。指导、管理政府公职律师。
(四)宣传教育科
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指导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依法治市工作;承办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参与制订全市法学教育发展规划,对全市法学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管理和指导成人法学教育工作。
(五)基层司法管理科
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机构、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培训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负责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和法律服务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六)劳教工作管理科
检查、监督、指导劳教所的监所工作;审核呈报劳教所的扩容、设施改造、器械设置和劳教人员的提前解教、加期、减期、所外执行,警衔评定,晋升的管理和警记工作。
(七)纪检监察科
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八)法律援助处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
二、直属机构
1、市公证处
2、市法律援助处
三、下属单位
1、市劳教所
2、市司法学校
四、附设机构
市普法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五、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下埔路22号
联系电话:21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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