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信息产业局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信息产业厅制订的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和信息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根据省信息网络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市内各部门信息传输网络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全市通信与信息安全。
(三) 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负责在本市的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四) 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和扶植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和信息资源业的发展。
(五) 组织信息化工作的对外经济合作交流;指导信息技术和系统的推广应用。
(六)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信息产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信息产业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公共关系、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本局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纪监、党务和审计工作;指导行业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按权限管理人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交流和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
(二) 无线电与通信管理科(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辖区内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负责辖区内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查、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传输网络、通信系统与信息系统的运行;监督通信技术体制与标准的实施,促进通信网络资源的充分利用。
(三) 信息化推进科
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助业主推进国家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和信息资源业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
拟定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和信息资源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基础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网等各种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公用网与专用网、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调发展;对信息网络建设市场实行宏观管理;管理英特网;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通信与信息安全;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指导行业体制改革;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跟踪研究国际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推动有关行业的科技进步和科研开发工作;组织和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性行业管理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调查研究有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下属事业单位
保留惠州市无线电监测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四、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一号楼13楼
办公电话:2809118